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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环境检测中心
联系人:熊 先生 (业务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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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3760857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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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760857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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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检测 |
业务概况:该业务主要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中“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要求,按照相关法律规范对作业场所进行检测与评价,明确企业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其浓度,分析其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评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其效果,对未达到职业病危害防护要求的作业场所提出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的建议。
通过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可以为企业改进职业病防护措施提供指导意见、技术依据;为职业健康检查提供技术参考意见;为企业防范和降低职业卫生风险,加强和规范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同时为卫生行政部门对企业实施日常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报告时间:自采样结束之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与评价报告。
工作场所卫生检测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粉尘、氰化物、氟化物、甲醛、氨、各类重金属、苯系物、异丙醇、丙烯腈等各类挥发性有机物、噪声、照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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